2015年12月9日 星期三

廿三條札記/怒海

發現 09.12/11:54

在荒謬的時代,如果立法通過,我們的言論不再是受打壓,是被剷除、妖魔化、作為降罪的籌碼。我們不要再覺得自由是權利,那只是政府虛設的名堂,用來瞞騙發言的人只要依循規矩就得著安定。久而久之,全部人都會死,因為活在絕望中,卻慒然不知。

這個法例如果是安心保障,那不過是麻醉劑,在殺戮前讓某些人錯覺會被治好。然後我們在安祥中離去。不願被注射的人,我們等著被隔離吧。

這世代跟往時無異樣,愈來愈多人遭殃是這地域的日常。人類社會,極權統治,我看不見太多例外。

姑且有人相信他們粉飾的太平。

起來 09.12/17:22

真係冇辦法再忍。知唔知究竟恐怖成點?

我都係改歌出身,如果舊日唔係有咁嘅機會改完歌放上論壇share,自製MV放Youtube,引人歌詞引人link寫詞評share,引人歌詞做網上公開教程,我喺呢個世界可謂一無是處咁忘記乜嘢係創意,乜嘢係師生相授,香港音樂有乜鬼潛力。死讀書啦,做機械人啦,文藝史哲乜都浮雲一樣啦,有錢搵唔駛學做文明人咖喇,一定係咁。

第一步佢向純藝術落手,唔係,退後一萬步,佢喺咁多年嚟點樣從商言商排斥咗幾多傳統工藝商家,剷除幾多文化遺產,完全忘記藝術人嘅資源需求,係去到今日先將呢堆熔岩流到去網絡呢度,燒晒所有潛在創作人嘅「創作初衷」。咩時候都講,初心係最最最重要,當創作人連純藝術嘅創作意願都冇,就會即時反彈做返條可憐蟲。

冇人一出世就會諗到話整原創嘅時政評論作品。佢聰明呀,知我哋人馬夠多,唔玩針對性控訴,一嚟就拔根。諗真啲,所謂二次創作,其實就係第一身創作,唔好畀佢「版權問題」昆到。呢個係現代社會,所有創作意念都可以上溯或者指涉其他文本/作品,唔係講緊你有冇參考/抄考,而係佢話係就 點 都 可 以 告 得 入。

當有一日發現香港嘅網絡世界,再冇臨摹嘅作品(所有畫家嘅起始點),再冇借圖做背景加文字嘅金句文案流傳起嚟(媒體訊息/文化活動傳播),再冇音樂人由衷、安心、自豪嘅樂曲可以交流,讀者再唔敢分享鍾意睇嘅線上小說/漫畫,高登及各大討論區第一時間摺埋,香港網絡文化受到嚴重扭曲打撃落入罪責龐雜嘅白色恐怖之中,想講嘢?你肯定你仲可以喺咁嘅氣氛之中想講就講?點可能想像到後果?

呢招陰毒。如果日後成個網絡只可以剩返所謂戲仿、時政評論、諷刺呢堆概念,只容許呢種似乎可以同政府對抗嘅聲音,其實就係推我哋入另一邊冇諗過嘅極端。等厭惡嘅人離開呢個網絡,信心不穩嘅人放棄發聲,能力未到呢個門檻或境界嘅人抗拒創作,藝術人視網絡創作為不純粹,近乎國家機器、權力代表或人民惡意武器。網絡矛盾日益加深,極深,罵戰連連。當去到所有人已經墨盡心枯嘅時候,從此愈來愈多人撤離戰線,網民零散。

網絡23條呢條禁令,簡直就係送緊所有人上斷頭台。

站住 09.12/18:09

文壇上,只能夠呼喚群眾運動。然後落場撐。按正常途徑係打唔贏呢隻怪物。我只可以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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